在通過催眠術(shù)對來訪者進行跟隨引導的時候,非常有可能出現(xiàn)催眠師和來訪者的節(jié)奏不協(xié)調(diào)的情況,因為任何人都做不到對每一個細小的行為都能進行精確的檢測和反饋。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卻可以減少發(fā)生的頻度,在發(fā)生這種跟隨和引導不理想的時候就需要及時改變策略。
但有時,節(jié)奏調(diào)整仍然還不夠。這通常發(fā)生在催眠師感到越來越困惑和難受,或察覺來訪者漸漸“有阻抗”或不合作的時候。催眠師可能因使用技術(shù)時顯得過于操控,或看上去內(nèi)疚、歉疚而出局。這些表面上相反的反應在很多點上彼此相關(guān)。這通常意味著催眠方法需要調(diào)整。要注意,具體的替代選擇取決于特定情境,其中一種方法就是調(diào)整總體風格。
一、首先,兩者的背后都存在著錯誤的假定,即跟隨和引導的意圖是為了控制他人。這個信念嚴重地威脅了催眠師和來訪者的統(tǒng)整性,因此限制了催眠治療成功的機會。
二、其次,催眠師會意識到自己在嘗試跟隨或引導。這很容易導致變動、中斷的節(jié)奏。例如,催眠師可能清楚地意識到試圖想出一個“好的技術(shù)”,勉強嘗試使用它,而后密切觀察是否起作用。這樣就是在做某件事情,而非與來訪者在一起,來訪者會更多感覺像一個物體而非獨立的個體。
來訪者通常對以上這些十分敏感,將會一下子覺得迷惑,而要求催眠師做出解釋。這時,靈活的催眠師會用停頓、放松與來訪者重建連結(jié)來轉(zhuǎn)換情境。不幸的是,僵化的催眠師此時會犯下否認或轉(zhuǎn)移明顯事實這樣令人遺憾的錯誤;更糟的是會用一種緊張的自己意識到的方式犯了這些錯誤。無論用意如何,這會使得來訪者難以完全信任催眠師。
三、在實施催眠術(shù)過程中使用跟隨和引導技術(shù)時,需要放松而又專注。雖然治療本身有時會要求間接迂回,但催眠師決不可對來訪者說謊。治療的意圖絕不是欺騙來訪者,而是要完全支持。
四、觀察日常人際互動中非言語跟隨和引導的普遍應用,會加深對這種合作態(tài)度的贊賞。這樣的例子很多:兩個人走在街上,步伐一致;一對戀人坐在桌前,很和諧地相互模仿;歡呼的人群開始鼓掌,音樂的節(jié)拍加快直到歡呼聲更大;兩個舞者面對面,輪流地跟隨、與之一致和引導對方的舞步。當然,以上情境的參與者,并不把他們正在做的事情叫做非言語跟隨和引導,事實上,他們很少意識到他們正處在這樣的過程中。但這些正是艾瑞克森學派治療者們使用的準則和過程。不同的是,催眠師是出于特定目的(比如催眠)而有意識因而更專注更強烈地加以應用。催眠師意識到非言語跟隨和引導完全是自然而然的,便會用得更有效。沒有了要做一些完全嶄新的事情這種錯誤信念的束縛,催眠師便可以自在地沉浸于已經(jīng)有效的對非言語過程的溫和引導。
總之,當這種跟隨和引導不理想的時候,催眠師一定要意識到以上三個要點,即:跟隨和引導不是試圖控制他人,而是合作與同行,催眠師和來訪者要在人格平等的角度進行交流;不要把任何催眠術(shù)的方法當成一個死板生硬的技術(shù)來使用;催眠師需要放松而又專注的態(tài)度來和來訪者溝通。做到以上的行為風格能讓來訪者感到舒適與愿意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