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眠對于絕大多數(shù)人來說都是一種神秘的力量,因為這種未可知的神秘感以及人們遠距離認識到的催眠,比如舞臺催眠表演和影視劇中夸大事實的手法,使很多人對催眠產(chǎn)生了諸多的誤解和揣度。下面就把人們對催眠的兩大誤解進行剖析,這才是對催眠的正確理解,你們之前的看法都是錯誤的!千萬別再錯下去了,不然說出去會被人笑話的。
一、一旦你被催眠,你就永遠無法抗拒它的力量
這個誤解指的是有人認為,一旦催眠師控制了被催眠者的意志,且這些被催眠者一旦“臣服于催眠師的力量”之下,那么他們就永遠無法擺脫。正如你現(xiàn)在明白的那樣,這個誤解實在是大錯特錯,因為催眠的過程是一種基于催眠師和催眠者共同的力量之上的互動,雙方共同參與這個過程從而獲得某些期望獲得的治療效果。即便是反應性最佳的來訪者也可以拒絕聽從一位臨床工作者的暗示,如果這位來訪者選擇那么做的話。
(一)造成誤解的原因:
造成這一誤解的最主要的來源之一是舞臺催眠師會使用某些“線索”,即一些特定的詞或姿勢,讓志愿被催眠的人將其作為一個扳機點,從而迅速進入催眠狀態(tài)。從觀眾的角度來看,催眠師只用了一個簡單的詞或姿勢就能迅速地引發(fā)催眠,這無疑是又一次以一種充滿戲劇性的方式證明了催眠師的力量。
(二)來訪者有自由意志來選擇進入催眠與否。
在臨床實踐中,一種比較方便的做法是和來訪者確立某個線索,從而讓之后的導入過程變得更為迅速和容易,但是引發(fā)催眠的力量并非在于線索本身,而是在于來訪者個人愿意對這個線索做出反應,讓它成為引發(fā)催眠的一個有效的扳機點。如果治療師給來訪者呈現(xiàn)了這個線索,但來訪者選擇不進入催眠狀態(tài),那么他們也就不會進入催眠狀態(tài)。這種線索也被稱為“迅速導入信號”,它只有當來訪者選擇對其做出反應的時候才會有效。
二、你可以在被催眠后說出或做出違背你意志的話或事情
在整個催眠領域中,這個觀點是最受爭議的觀點之一。它引發(fā)了許多復雜的議題,包括自由意志的概念,何謂為自己的行動承擔個人責任,治療關系中的邊界問題,濫用職權(quán)的可能性,以及其他和專業(yè)倫理及個人操守相關的議題。
(一)來訪者和催眠師共同承擔責任的觀點并不完全正確。
在臨床情境中,臨床工作者和來訪者之間的關系必然是一種雙方都需為此承擔責任和負責的關系。從理論上來講,臨床工作者所提供的暗示完全出于善意,而來訪者完全有自由選擇去接受或拒絕這些暗示。
但是,在實踐中,考慮到我們逐漸了解了所謂醫(yī)源性傷害這個現(xiàn)象,上述觀點把事情看得過于簡單了,以至并不完全正確。所謂醫(yī)源性傷害指的是來訪者的癥狀是由于治療引起的,或因為治療而加重了。這個問題可以源于使用了會誤導來訪者或不恰當?shù)募夹g(shù),對天真的來訪者或脆弱的來訪者進行剝削利用,以及和那些有時候在心理層面有嚴重困擾的人工作時會出現(xiàn)的種種風險。不過上述這些情況代表的是治療的例外情況,并非是治療情境的常態(tài)。
(二)的確可能會存在影響人們并讓他們?nèi)プ鲞`背自己意愿的事情的力量。人們無疑是可以被操縱,然后做出一些和他們的信念及態(tài)度不相符的事情的。說得直接一點,在特定的影響之下,在極端情況下,洗腦是可能的。換句話來說,在某些極端的情境下,控制一個人是可能的,但是這些情境和在催眠治療的臨床情境下所應用的催眠完全不吻合,因為在催眠中強調(diào)的是合作而非強迫對方。
來訪者不論是在催眠前還是進入催眠后都有自由意志去進行選擇,而且催眠中來訪者做出違背意愿的行為的情況的確存在,但那時及其特殊的情況下才會發(fā)生,人和事都沒有絕對正確和百分之百的保證,這才是對催眠的正確理解。對催眠產(chǎn)生誤解是可以理解的,但我們要積極去認識到事情的本來面目。